光泽检察圆满完成首轮对建阳区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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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27日至7月1日,光泽县人民检察院受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组成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建阳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首次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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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召开巡前会议

6月27日上午,在建阳区司法局召开巡回检察动员会议。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与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建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召开会议,通报巡回检察目标、内容、方式和具体任务。

会议由光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第二巡回检察组副组长黄承文主持。巡回检察组成员叶武简要介绍对建阳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

建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林鸿伟介绍年以来对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情况。建阳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沈丽平介绍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郑洪,司法局副局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邓菊平分别作表态发言。

光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第二巡回检察组组长俞忠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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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机构规范执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利,保障刑罚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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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格落实最高检“巡回检察即办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办案思维,确保巡回检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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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秉承双赢共赢多赢的工作理念,积极同建阳区司法局就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方案、模式、机制等深入沟通,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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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开展现场检察

动员会后,巡回检察组成员在建阳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邓菊平的陪同下对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区、矫正执行区、检察官办公室、公益活动区域等场所进行了现场巡察和了解。

此后几天的工作中,巡回检察组成员按照“巡回检察实施方案”的职能分工,分组分块对建阳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麻沙、童游、回龙等3个乡镇司法所及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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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反馈意见

现场巡回检察结束后,巡回检察组成员及时梳理了本次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并于7月7日组织召开巡回检察反馈座谈会,向建阳区司法局,建阳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本次巡回检察情况,巡回检察组组长对建阳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较好的方面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建议:

1●要规范外出等审批机制。社区矫正管理局、司法局要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手续及变更居住地、申请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等审批事项。同时加强外出社矫对象的监督管理,防止外出社矫对象脱管漏管情况的出现。

2●要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机制。强化管理,严格落实监管措施,依法做好矫正对象衔接、矫正宣告、定期报告、走访谈话、位置信息确认、定期考核等日常监管工作,准确掌握社矫对象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3●要健全社区矫正法治道德等教育机制。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的核心,通过有效的法治道德等教育从根本上矫正社区对象犯罪心理和恶习。在通过集中教育和普遍教育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好个别教育,并做好记录。

4●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立足双赢、共赢、多赢的执法理念,加强与相关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提升监管效果,不断完善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效机制。

5●认真整改,及时反馈。针对此次巡回检察组提出的问题,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各乡、镇司法所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反馈。

图丨乡村振兴风光

原标题:《光泽检察

圆满完成首轮对建阳区社区矫正工作交叉巡回检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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