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0县获水土保持正向激励

原标题:我省10县获水土保持正向激励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鼓励各地创新机制,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省财政日前对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的10个县(市、区)给予正向激励,每县奖励万元。获奖励的为泰宁县、武平县、周宁县、长汀县、将乐县、宁化县、光泽县、安溪县、华安县、顺昌县。激励资金可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利相关工程建设与管理。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实施水土保持正向激励,旨在调动各地做好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93.81万亩,完成投资3.77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我省水土保持率提升至93.07%,是全国水土保持率最高的省份之一。(记者王永珍)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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